美國毒性控制法案(TSCA)

2025-04-02


  TSCA 簡介及管控原因:

美國毒性控制法案 (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,簡稱 TSCA) 於 1976 年頒布,並於1977 年生效,由美國環境保護署 (EPA)負責監管和控制化學物質的生產、使用和處置。

 

TSCA 的目的是減少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危害,並要求所有化學物質在進入市場前進行評估,對已經在市場上的化學物質進行監管,以確保這些物質不會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危害。

 

  法規內容與申報及管理方式:

化學物質申報:
製造商或進口商必須向 EPA 申報化學物質相關數據。對於現有物質需提交「化學數據申報」(Chemical Data Reporting,CDR);對於新化學物質需在製造、進口或有重大新用途前 90 天提交「製造前通知」(Pre-Manufacture Notice,PMN),以利 EPA 進行風險評估和審查。

禁限用有毒物質管控:
TSCA 禁止或限制某些高風險化學物質的製造、加工和分銷。

2021年1月,美國環保署根據 TSCA 6(h) 條款,進一步加強對 5 項持久性生物累積毒性物質 (PBTs) 的管控,因 PBTs 應用面廣泛,此次管制範圍包括原物料及含有 PBTs 的成品。

 

  TSCA 五項持久性生物累積毒性物質(PBTs) 及其用途:


* PBTs 之排外資料 : EPA (Persistent, Bioaccumulative, and Toxic (PBT) Chemicals under TSCA Section 6(h))

 

  禁限用有毒物質控管罰則 :

根據EPA規定,違反五項持久性生物累積毒性物質(PBTs)規定者,罰款每日最高可達 4萬美金以上 (罰款會隨通貨膨脹增加)

因此電子電器產業中最為關注此五項持久性生物累積毒性物質(PBTs) 是否存在於產品之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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